關於繼發性不孕症

 

雖然常聽到「不孕」以及「不孕症」這些詞,但你知道他們的差別以及定義嗎?

 

「不孕」是有懷孕準備而且身體健康的男女,他們持續有性生活且沒有避孕,但是在一定時間內沒有受孕跡象。

 

「不孕症」是指未經任何治療就幾乎不可能自發懷孕的狀況。也就是有懷孕準備而且身體健康的男女,他們持續有性生活且沒有避孕,但是在一定時間後確定沒有懷孕可能,則可以診斷為不孕症。

 

那麼從「不孕」到確定診斷為「不孕症」,大約需要多久時間才能確定呢?

 

根據台灣婦產科學會指出,一般都需要一年的時間來診斷。

 

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在2009年正式將不孕症定義為「持續一年的不孕」,然而考慮到目前生育年齡逐漸提高,美國生殖醫學會也在2013年提出新說法: 「35歲以上的女性,如果有6個月無受孕跡象,即可判定為不孕症」

 

沒有懷孕史的不孕症在醫學上稱為「原發性不孕症」,這是一般大眾認知的不孕症。另一方面,如果您已經順利懷孕生產一次,之後發生的不孕症就稱為「繼發性不孕症」。

 

繼發性不孕症的定義與原發性不孕症相同,如果再次超過一年沒有受孕跡象,就是繼發性不孕。

 

一般來說女性超過35歲就很難懷孕,在繼發性不孕的案例中,有些媽媽在順利生下第一個寶寶之後,常常因為要花時間照顧第一個孩子,導致想要懷上第二個孩子時,媽媽的年齡普遍都偏高。

 

因此,雖然我們宣導要盡早開始進行不孕症治療,但是實際上正在經歷這種狀況的媽媽,要進行繼發性不孕症的療程時,常常會遇到各種問題。其中有個大問題就是「必須帶著孩子一起」,媽媽們可能還有工作,又必須在週期時間到治療中心接受治療,這時候還必須帶著還小的孩子,是非常辛苦的。

 

如果是接受繼發性不孕症治療的病患,相較於尚未有孩子的媽媽,在不孕症治療中心等待時,心理的負擔又多了一層,這也是繼發性不孕症的病患,生理跟心理都會感受到的各種問題。

 

如果妳是正在經歷繼發性不孕症的媽媽,希望分享心情、得到幫助,歡迎Email 給我們,讓艾捷隆來為你一起想辦法。 
servicetaiwan@igenomix.co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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